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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提前开展2021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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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贵州省税务局拟于年9月18日至9月30日搬迁机房,期间全省税务业务系统停机,税务部门暂停办理各项税费征收业务。为确保9月份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正常开展,保障参保单位和人员合法权益,现就做好9月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请于9月6日24时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参保单位和个人信息增减变更、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等业务,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将各险种征收信息推送税务部门。

(二)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需在9月份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的,请于9月17日18时之前办理完成。

(三)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9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应及时在10月份完成补缴。补缴后,参保人员应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毕节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年8月30日

▌来源: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总监制:郑荣|监制:梅品伦|编审: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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