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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丨两江新区优化医疗补充商业保险为困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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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两江新区对医疗补充商业保险*策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将名困难对象纳入年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对象,并将住院津贴由50元/次提高至元/次。

优化补充医疗

新增覆盖名困难对象

医疗补充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医疗补充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医疗补充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

通过进一步优化,两江新区将户籍地且医保关系在新区直管区域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人员、孤儿和特殊困难建档家庭成员共计名困难对象纳入了年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对象,按元/人?年标准投保,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后的符合医保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部分,按%比例赔付。

提高赔付标准

新增轨道意外伤害责任等多个险种

两江新区经与平安保险公司商定,提高了赔付标准,将住院津贴由50元/次大幅提高至元/次,另外新增了轨道、营运汽车意外伤害责任险,当发生被保险人乘坐轨道、营运汽车致其意外死亡时,按10万元/人标准赔付被保险人。

截至6月,平安养老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共计赔付两江新区困难群众医疗费用人次,共计.2元;支付住院津贴人次,共计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37.09%和%;人均赔付额元/次,上升90元/次,较去年同期增长%。

通过优化工作的开展,两江新区进一步降低了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财*资金的使用效率,显现出市场机制助力精准帮扶的积极作用,为困难群众构筑起了一道坚实的“医疗保障网”。

来源丨重庆市民*局

供稿丨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刘厚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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