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援人沈某在其女儿的陪同下,来到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向中心工作人员及承办律师赠送锦旗和鲜花表示感谢。
又一面锦旗!发生了什么?事件回顾沈某系苏州某机械公司的职工,年10月26日,沈某在工作中受伤,医院接受治疗。期间公司拒绝申报工伤,亦不配合沈某自行申报,导致沈某缺少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因此沈某需先行确认劳动关系,依据劳动仲裁委的文书再申报工伤。无奈之下沈某于年1月17日
前往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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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中心审核后当天受理,指派江苏智融律师事务所解善宇律师具体承办沈某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承办律师先行与公司进行了协商,协商无果后于2月20日至相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在承办律师的多次劝说下,公司同意配合沈某申报工伤,并向沈某提供书面劳动合同,沈某在收到书面劳动合同后,承办律师撤回该案的仲裁,帮助沈某申报工伤,并提供后续事项的法律咨询。
3月5日
沈某收到《认定工伤决定书》,经认定为工伤。后在承办律师帮助下提出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请。
7月20日
沈某收到劳动能力等级鉴定通知书,经过鉴定伤残等级为玖级。因没有缴纳社保,沈某多次向公司主张工伤待遇赔偿,公司只愿意按照商业保险的理赔金额进行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相差悬殊,沈某不能接受。
8月5日
沈某再次来到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审核后当天受理,指派江苏智融律师事务所解善宇律师、杨雯(实习)律师具体承办沈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承办律师收到材料后,第一时间会见沈某,并计算工伤待遇赔偿金额,待仲裁请求确认后于8月6日至相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那么,事件发展又会如何呢?沈某能否得偿所愿?公司是否会向沈某支付赔偿费用?
别急,往下看!
该案经过承办律师与双方耐心细致地沟通,最终沈某和公司于8月13日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同意向沈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共计12万元,约定该笔款项分三期支付。
后公司按照调解协议履行支付义务,沈某于10月31日收到最后一笔款项,一年多的奔波终于有了结果。近年来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多点聚力不断完善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等专业化队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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