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聚焦农村贫困人口就医负担过重问题,创新实施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策,构筑起新农合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民*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赣州明确该补充保险的参保对象是当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该补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市、县两级财*共出资.23万元,为包括年初步实现脱贫的人口共万人购买了该补充保险。该补充保险的补偿范围是经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后,需由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