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与白癜风患者心心相印 http://pf.39.net/bdfyy/zjft/140226/4344149.html健康扶贫
一、贫困人口住院治疗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要依托医保信息系统,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一站式”结算模式,保证贫困人口住院的各类医保资金据实保障到位,保证即时支付贫困人口患者相关医疗救助费用。落实贫困人口看病“两免两减半”惠民*策,即对持有健康医疗惠民卡的贫困患者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诊查费,减半收取专家门诊诊查费、大型设备检查费。住院治疗的享受“先诊疗,后结算”*策,享受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机构减免、商业补充保险补偿等*策。
二、落实大病保险“一降两提一免”*策,起伏线由1.2万降为0.6万元;0.6万元以上至10万元,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55%;10万元至20万元,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2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由65%提高到70%,年度报销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对使用18种“特殊药品”的贫困人口,免起伏线。
三、按省、市、县元、30元、不低于20元的比例,为全市44.2万贫困人口,购买商业补充保险,贫困人口住院治疗,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减免按规定比例报销,由商业补充保险部门按目录内报销90%,目录外报销85%予以救助(实行分级差报销补偿,一级剩余部分中属于目录内部分费用报销95%,医院报销补偿80%,医院报销补偿70%。*策范围外医院报销90%,医院报销75%,医院报销65%)。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封顶线为45万元,患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后,贫困人口个人自付低于总支出费用的10%。
四、实行分级诊疗和转诊审批制度。原则上逐级转诊,对危、急、重等特医院救治的应及时补办转诊手续。未经转诊备案的将不能享受相关健康扶贫*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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