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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团体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要这么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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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12月24日下午14:30在港口中心会议室召开集团公司团体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事宜专题会,会议由集团工会副主席许鸿主持,各基层工会主席、工会经办人员、各单位财务总监、集团公司财务会计部、股份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代表约人参加了会议,集团公司领导温东伟、李*武出席了会议。许鸿副主席介绍了集团公司团体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中标单位珠江人寿保险公司介绍本次项目保障内容、保障范围、理赔事项及参保工作注意事项并对本项目前期参保工作流程做了汇报。

珠江人寿

付经理

“我就一些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说一下吧~”

Q:团体商业保险从什么时候开始,又有哪些保障内容呢?

A:首先,这次的保险将于年1月1日0时~年12月31日24时进行保障。具体保障内容如下:

Q:若同时不幸罹患一类重大疾病(重症)和二类重大疾病(轻症)该如何进行赔付,可以累加吗?

A:重大疾病责任与轻症责任可累加赔付,即员工在同一保险年度内发生一类重大疾病(重症)和二类重大疾病(轻症),该项责任最高获赔35万重疾保险金,本条款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注:确医院确诊报告出具日期;重大疾病保险责任中,投保前已患一类重大疾病和二类重大疾病的除外。

Q:如何进行理赔咨询,怎样进行理赔呢?

A:每月定期2次上门服务,收取递送理赔,及时解决理赔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员工可通过专项服务组人员电话、广州港服务专线-、全国电话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承诺:一般问题2小时内回复,复杂问题1个工作日内回复。

Q:意外残疾赔付比例是多少呢,是根据什么来确定的呢?

A:意外残疾最高赔付额为20万元/人/年,具体赔付比例是按照伤残等级来确定的:

Q:如果需要理赔,我们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A:根据不同情况需要准备不同材料:

领导

关怀

集团领导温东伟主席强调:

团体医疗保险工作开展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要增强责任心,把好事办好。尽力以职工为中心,解决职工罹患重大疾病的后顾之忧,让职工快乐工作,幸福生活。

其次,要掌握保险*策,做细保险理赔协助。细致了解团体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的流程,职工一旦罹患重疾,要及时协助处理。

最后,完成保险相关事宜要注重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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